20日晚间,顺丰控股发布公告称,已于5月2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广投资”)的书面通知,获悉招广投资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招广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据悉,招广投资以其持有的顺丰控股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转让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招广投资持有公司 266,637,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顺丰控股表示,将根据招广投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发行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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