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前海粤十完成新一轮战略融资
1628 阅读乐歌股份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下降约50%,大力发展海外仓
1625 阅读连续5年的“春节主力军”,德邦为何如此稳?
1597 阅读CES 2025:NVIDIA OMNIVERSE驱动的智能仓储数字孪生革命
1203 阅读AI改变物流业的游戏规则:从炒作到实践的深度思考
1192 阅读制造业企业,不要逼物流公司降价了!
1103 阅读拼多多引领电商西进:帝王蟹进村,非遗剪纸出山
1122 阅读2024年12月份中国出口集装箱运输市场分析报告
1041 阅读菜鸟拆分为假消息,继续大力发展全球物流业务
1008 阅读大跌!!!重挫14%
982 阅读